現在的社會真的變了
請有空閒的媽咪可以到場參與
讓我們的小寶貝可以生活在更安全的環境裡

歡迎轉貼..謝謝~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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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31/2/stz1.html
1/31這則新聞,相信讓很多為人父母者心痛難平,很感謝這段日子以來,大家對於這個活動的意見參與,由於原發起者悠閒午后爸爸已於2/12因公出國約一個月,所以接下來的後續將由我代理執行。
目前這個活動的進度先容我跟大家報告一下:

1先前經由悠閒午后親自前往台北中正一分局拜會過承辦立法院相關活動的員警麥先生,商討了這個活動可以執行的方案,最後是直接行使我們身為國民的權利【陳情】,這個方法最為有效,但為何是選擇向【立法院】這個機關陳情呢?因為修改或建立罰則是可以由立法委員來提出的,因為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朝【增訂姦淫幼女罪六歲以下加重其刑最長可至終身監禁】或者如三人水所說的催生【法官法】這兩個方案。

2目前立委部分正在協商詳細的細節部分。這幾天我正在草擬陳情書,到時會遞交給幾位我打算陳情的立委。

3這個活動已經正式向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報備了,日期時間確定不會再改變,請大家幫忙將此訊息傳遞出去,謝謝大家。

4由於這個活動屬於自發性的網路發起,所以請每位要參與的朋友們,務必自行準備物品及抗議道具,如果確定要攜帶小朋友,也請您要考量小朋友的安全為第一優先。雖然這次活動走的路線是溫和的,但也請以能迅速撤離的範圍內做為維護您安全的考量。

5如果您有任何活動上的建議或者您希望屆時也能夠發表您的意見,請您先預備好相關文件,以利當天活動(可能差不多一小時左右而已)流程能順利完成。

以下是本次活動最後確認的資訊:

時間:2008/2/22 上午十點
集合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陳情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陳情大綱:
第一、增訂姦淫幼女罪細則,刑法第二二七條增設:如被害者六歲以下,其刑期加重最長可至終身監禁。
第二、敦請委員盡速催生【法官法】,藉以確保法官的素質。
第三、請委員代我們向大法官申請解釋【強制性交罪】中的強制二字。

活動時間約一個小時,會後將視情況做個討論餐敘,謝謝!
我個人的手機 0968428282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撥打電話給我。 by旒光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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